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 标准编号:GB 21900-2008
  • 发布日期:2008/6/25
  • 实施日期:2008/8/1
  • 浏览次数:
  • PDF档下载

GB 21900-2008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了电镀企业和拥有电镀设施的企业的电镀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GB 21900-2008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现有电镀企业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GB 21900-2008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对电镀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GB 21900-2008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也适用于阳极氧化表面处理工艺设施。

GB 21900-2008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GB 21900-2008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向环境水体的排放行为。企业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排放废水时,有毒污染物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镉、总银、总铅、总汞在本标准规定的监控位置执行相应的排放限值;其他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由企业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根据其污水处理能力商定或执行相关标准,并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城镇污水处理厂应保证排放污染物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建设项目拟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排放废水时,由建设单位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按前款的规定执行。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PDF下载

小提示

  • 文档支持电脑/手机端在线浏览(无需安装应用或插件);
  • 某些文档大小可能超过2M,加载预览时请耐心等待;
  • 所有文档可下载。

在线预览和下载地址

点我预览下载